关于日常领取2023年度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自治区直属、呼和浩特考区考生:
2023年度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集中领取时间于2024年3月7日结束,未在集中领取时间内领取证书的考生按以下通知领取。
一、日常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1.自治区直属考区考生(考试地点在国家开放大学):3月7日以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日上班时间领取。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自治区财政厅办公楼主楼5楼511房间。
2.呼和浩特考区考生(内蒙古昶辰教育考试中心)的考生):国家规定的工作日每周二、三上班时间。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18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1007房间。
二、审核及领取证书要求
初级合格考生: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到场审核并领取证书。
中级合格考生: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2021年至2023年专业课继续教育证明等相关文件到场审核并领取证书。
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以上资料按要求领取证书)
三、查看证书管理号及下载考试成绩合格单流程
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http://kzp.mof.gov.cn/),点击【考试合格信息查询】,选择【初级、中级】,选择报考级别、年度、省份后,输入个人信息,查看证书管理号,下载并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因停车位有限,建议领证人员绿色出行。
2.证书领取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0471-4192251、4192327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会计科:0471-4676026、4675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