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将税收法制教育与发挥职能作用紧密结合,着力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着力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
税法进军营——党纪学习教育与宣讲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相结合
充分利用沈阳特派办“学雷锋青年理论学习示范小组”与雷锋生前所在部队“雷锋班”长期建立的联学共建工作机制,组织部分青年干部赴“雷锋班”开展“税法进军营”活动,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聆听“雷锋班”班长讲述雷锋故事、宣讲解读最新发布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为部队官兵发放政策宣传手册200份。
税法进企业——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相结合
结合开展层级督审工作,深度开展“一企一策”专属税收政策宣传解读服务,针对吉林省爱信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面临的涉税需求,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上门送政策、上门解难题,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增添“税动能”。4月份以来,共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3次、电话宣讲税收政策43次、上门走访企业5次。
税法进单位——完善东北地区统一裁量基准与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相结合
联合沈阳市自贸区税务局组建“税法宣讲调研团”,在开展统一东北地区裁量基准实施情况调研和效应分析的同时,深入辽宁省科技馆和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创新孵化基地,围绕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开展税收政策宣讲活动。活动中,税务干部化身“税老师”,为前来参观的小学生们举行了一场生动的“税收·科创小课堂”;活动中,税务干部担当“讲解员”,将《支持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汇编》“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推送到位,助力科创企业开足马力向“新”发展。
税法进机关——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与强化诚信纳税意识相结合
以推动建立东北地区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运行机制为契机,将税法知识送到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机关中。税收宣传月期间,联系相关部门14个,电话普法30余次,组织视频联线20余次,通过宣传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典型案例、讲解个人所得税等法律常识,加深公职人员对“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解和认同,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