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福建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的通知》,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官方通知详情如下: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深化会计行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的便利性,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现就加快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效力
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电子证照的应用场景
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可广泛应用于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行业检查、政务服务及其他领域。
三、电子证照的领取、核验
省注协在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转所、注销注册等业务时,除了在注册会计师证书纸质证照上登记相关内容,同时生成、更新、注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
(一)电子证照领取方法
1.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领取
注册会计师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login_achieve/login,账号: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点击用户首页左侧【注册会计师事项办理】——【本人信息查询】,下载领取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
2.登录“闽政通”APP领取
注册会计师打开“闽政通”APP,点击页面右下角【我的】——【电子证照】,即可按提示申领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
(二)电子证照验证方法
微信扫描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登录电子证照查验平台查看查验结果。
四、其他
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应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省注协,电话:0591-87097011、87097006。
附件: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样式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