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处置分录
固定资产处置,即固定资产的终止确认,包括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发生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收到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
借:银行存款【价税合计】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原材料【残料入库】
贷:固定资产清理
(4)保险赔偿等的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对清理净损益,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账务处理:
①因固定资产已丧失功能或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收支。
借: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正常原因)
——非常损失(非正常原因)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②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记入“资产处置损益”;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做相反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