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我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起,每周一(法定节假日除外)为证书发放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发放方式
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每周一(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所选县(市、区)财政局领取证书。
三、领取注意事项
1.合格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办理领证手续。
2.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
3.现场发放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该表由个人领回后填写,不能涂改,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相关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四、发放地址
市直领取地址:承德市财政局504室(承德市武烈路189号) 联系电话:2256171
双桥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2109120
双滦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4301105
开发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2121035
营子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5011919
承德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3011133
兴隆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5051418
宽城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7577950
平泉市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6082580
滦平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8582426
隆化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7062801
围场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7528610
丰宁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8012741。
附件:《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承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