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大房金管规发〔2024〕7号 2024-11-02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