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通知,对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其中财政系统获通报表扬的单位19家、个人11名。
“八五”普法以来,全国财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有关精神,根据“八五”普法规划等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财政中心工作开展“八五”普法,取得积极进展,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国“八五”普法规划,以此次通报表扬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财政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为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附件:财政系统在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获通报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财政系统在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获通报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表现突出的单位(19个)
北京市财政局法制处
天津市财政局法制监督处
黑龙江省财政厅法规处
上海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处(财会监督处)
江苏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
浙江省财政厅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