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豫财法[2024]6号 2024-12-27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局,航空港区财政金融局,各县(市)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厅对1998年1月1日—2024年2月29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3件,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现将《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河南省财政厅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税 屋附件:
1.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河南省财政厅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