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及复核事项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请点击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服务大厅-考试服务-成绩查询”。
友情提示:
(一)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存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点击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大厅-考试服务-成绩复核”功能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成绩复核申请截止后5日内,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成绩进行复核。
成绩复核完毕后,点击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大厅-考试服务-成绩复核”功能查询复核后结果,查询期为30日,逾期无法查询。
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对正常参加考试但成绩为零分、缺考或违纪等异常情况的考生,可联系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咨询电话:96999001)
(二)证书领取
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具体领证事宜待人社部下发合格证书后(大致为当年度9月底至10月初)关注“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或“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的领证公告。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具体领证事宜待人社部下发合格证书后(大致为下一年度1月中下旬)关注“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或“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的领证公告。
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人员,在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后30日后,点击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大厅-考试服务-合格证明下载”模块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