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落实〈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沪卫监督[2025]37号 2025-9-9 各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经济信息化委、公安分局、财政局、商务委、审计局、国资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高校、中福会、市残联,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委《关于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急函〔2025〕144号)要求,按照《关于调整上海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沪卫医〔2023〕55 号),做好我市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各项工作,特制定《落实〈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不断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医药购销领域治理 紧盯医药购销领域关键环节,压实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做好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任务落地,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将行风管理要求融入医药购销领域行政管理全流程,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办案力度。持续规范检测样本外送、外配处方、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行为,加强医药卫生领域新型、变异和隐形问题研判预警。加强医药领域专项审计,将监管重点向生产端覆盖。全面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全场景采集应用。引导医药企业规范开展经营推广业务。督促有关社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章程,加强行业自律。 二、深化制度建设实施,系统纠治医疗服务乱象 聚焦医疗服务突出问题,强化纠建并举、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等20项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完善机构内行风管理配套措施。严肃处理侵噬群众利益、危害医保基金安全、有悖公益性要求的行为,重点查处患者隐私保护、基因检测、辅助生殖、医疗美容、儿童近视防控、医学证明开具、检查检验、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殡葬领域涉医违规违纪违法乱象整治。协同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整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完善纠风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长效常态建设 充分发挥纠风工作机制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作用,一体推进医药行业综合管理与行风建设,共同加强推进纠风工作要点的落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保基金使用、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大型设备购销、基建和信息化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监管,密切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统筹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医院巡查、联合惩戒,协同发展医疗监督领域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的实现路径和举措。推动医疗机构加强文化法治建设,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引导,严格执行2025年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10项要求和上海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的55项具体要求,开展好医德考评。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充分发挥上海医药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会的社会监督作用,深化“行风建设巡访”。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审计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4日 税 屋附件: 落实《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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