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财政局发布了2025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的通知,资格审核与证书领取一并进行,审核通过方可领取证书,考试合格人员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工作日时段内,到报名时选择的区级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领取证书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具体详情如下:
关于领取武汉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 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就武汉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前资格审核
考试合格人员领证前须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下同)完成信息采集,通过审核后才能领取证书。若信息采集时选择的“所属会计管理机构”与报名时选择的区级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不一致的,领取证书时须提交本人已完成信息采集相关证明截图。
按照鄂会考办〔2024〕22号文件规定,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与领证一并进行。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二、报名点查询方法
考试合格人员可查看“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点查询方法”(附件1),确认证书领取地点。
三、领证时间、地点
考试合格人员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工作日时间段内,到报名时选择的区级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领取证书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各区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四、领证方式
考试合格人员请按照各区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要求,结合本人实际选择适合的领证方式。
(一)线下自取。本人携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现场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毕业证原件、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领证书委托书》。《代领证书委托书》需包含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事项等内容,委托双方须在委托书上手写签名。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获取方式为: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栏目,按要求填写信息后获取本人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二)线上邮寄。按照区级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要求,网上填报相关信息,经审核合格后,可采取邮寄方式将证书由考试合格人员申请送达本人,邮费由本人支付。具体邮寄方式、邮寄渠道等相关事宜请向领证区级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咨询。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合格人员视同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由财政部在年度考试工作结束后统一导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无需本人操作。
(二)领证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武汉市会计考办,联系电话027-85746965。
附件:1.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点查询方法
2.各区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联系方式
武汉市会计考办
2025年9月23日
附件1
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点查询方法
第一步: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
第二步:点击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三步:点击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历年报名表打印”。
第四步:按要求分别输入“报考年份”、“考试级别”、“报考省份”后,点击“报名表打印”。
第五步:下载“报名表”。
第六步:根据《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报名点名称”,确认本人的报名点及证书领取地点。如:报名点名称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则考生的报名点为江汉区,证书领取地点为江汉区财政局会计科。
附件2
各区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