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暨遗失证书补办公告
广大考生:
现将2025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暨遗失证书补办事项 公告如下:
一、发证机构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办理点”) 负责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补办等工作。
二、证书发放
(一)发放对象
通过 2025 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
(二)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办理点现场领取。他人代 领证书的,代领人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邮寄领取:考生可选择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书:登陆“山东 会计信息网”-“山东会计之家”-“证书邮寄申请”模块申请邮寄服 务。邮寄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为方便考生查询本人证书所在地,在“山东会计之家”-“证书 邮寄申请”模块设有 2025 年度证书所在地信息展示,考生在填 写此页面证件号码等信息后,点击“证书邮寄检测并进入信息填写页”,即可查看证书所在县市区。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继续填 写信息申请邮寄,或者退出系统自行现场领取。
(三)领取时间
各办理点集中领取时间为 2025年10月22日-11月 21 日(工 作日)。集中领取时间结束后,每周一(工作日)可办理证书 现场领取。
(四)其他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 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 号)规定, “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 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 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由所属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办流程 办理。
三、证书补办
补办对象:因遗失等各种原因需补办证书的考生。
业务流程:申请证书补办的考生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山 东会计之家”-“证书遗失补办申请”模块填报信息,按信息采集所 属地到各办理点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各办理点将审 核后的名单和材料汇总后,逐级报送至省财政厅统一补办。
办理时限:省财政厅每季度受理一次各市财政局提交的证 书补发、更换申请。市财政局将于每季度末的 15 日前,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提交申请名单和材料。
申报材料:2000 年之前取得资格的考生,需提供当年度考 试人员合格文件复印件、考试信息登记表(人事档案材料)复 印件、个人申请、一寸彩色电子照片;2000 年(含)之后取得 资格的人员,需提交个人申请、一寸彩色电子照片。证书补办 完成后,各办理点负责通知相关考生。考生按照证书发放的领 取方式进行领取。
附件:潍坊市各办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潍坊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