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发布了2025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领证时间自10月14日起。具体详情如下:
梧州市财政局关于领取梧州考区202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梧州考区202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作。
(一)新证领取。
梧州市财政局负责核发报名梧州市辖区并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各县(市)财政局负责核发报名本县(市)并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遗失补办。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无工作单位的,向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
二、办理对象
(一)新证领取。
在梧州考区参加2025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公示审核,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遗失补办。
在梧州考区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证书遗失、损坏或发生信息变更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新证领取
本通知下达之日起(10月14日),考生即可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领取证书。领取方式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送达。
(一)市辖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请提交以下申领证书材料到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25楼2528室(会计服务大厅,电话:0774—3824263)领取证书。
1.现场领取。
(1)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
(2)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同时提供考生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以及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通过邮寄办理。
选择邮寄方式的考生请下载《会计资格证书邮寄下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根据流程提示自行下单,下单有疑问可拨打中国邮政咨询电话:18807745308。并提供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要求注明“此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联系人电话以及本人签名确认。邮寄会计专业资格证书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各县(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请咨询报考点财政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四、遗失补办
(一)补办方式
分为网上办理和邮寄办理。需要邮寄办理的,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先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并确认所需材料后,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个人补办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时间及遗失情况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电子照片1张[要求: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1寸证件照(2.5cm×3.5cm),白底,大小约10KB],照片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Wzkjfwdt@163.com;
4.为便于核实,如持有职称证书复印件的,可一并提供。
(三)时间安排
证书遗失补办业务财政部每季度集中安排1次,梧州市财政局每月15日前将审核汇总的遗失补办材料统一报送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上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五、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分。
继续教育办理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2025年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手册”。
附件:
1.梧州市财政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2.他人代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
3.会计资格证书邮寄下单操作流程
4.邮寄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
复制链接查看附件http://czj.wuzhou.gov.cn/hjzc_12058/hjks_12060/t26047924.shtml
梧州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