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号 2025-01-20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税 屋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5年1月20日
| 附件 | |||
|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 |||
| 序号 | 标题 | 文件字号 | 发布时间 |
| 1 | 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订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地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川税发〔1991〕307号 | 1991年8月31日 |
| 2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川国税函〔2001〕186号 | 2001年6月11日 |
| 3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采购员、推销员和广告人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 | 川地税函〔2003〕346号 | 2003年8月15日 |
| 4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纳税期限问题的批复 | 川地税函〔2004〕208号 | 2004年6月9日 |
| 5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 | 川国税函〔2007〕46号 | 2007年2月26日 |
| 6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 川地税发〔2010〕40号 | 2010年3月30日 |
| 7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介机构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川地税发〔2010〕41号 | 2010年3月30日 |
| 8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期限的公告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 2014年1月27日 |
| 9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全防范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 2015年8月18日 |
| 10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 2015年11月30日 |
| 11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3号 | 2015年12月18日 |
| 12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充填开采矿产资源减征资源税事项的公告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公告2017年第2号 | 2017年3月21日 |
| 13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水利厅公告2017年第5号 | 2018年1月10日 |
| 14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方法相关问题的公告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 2018年1月29日 |
| 15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支持复工复业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 2020年第3号 | 2020年3月10日 |
| 16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20年第4号 | 2020年3月11日 |
| 17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21年第2号 | 2021年4月30日 |
| 18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落实交通运输等五个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 | 2023年第1号 | 2023年4月4日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为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变化情况,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25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背景
税务规范性文件关系到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关系到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公告》主要内容
经清理,共18件税务规范性文件符合《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需要宣布全文失效废止,分别是:
1.《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订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地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税发〔1991〕307号)
2.《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国税函〔2001〕186号)
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采购员、推销员和广告人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川地税函〔2003〕346号)
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纳税期限问题的批复》(川地税函〔2004〕208号)
5.《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川国税函〔2007〕46号)
6.《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川地税发〔2010〕40号)
7.《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介机构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地税发〔2010〕41号)
8.《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期限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9.《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全防范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10.《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11.《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3号)
12.《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充填开采矿产资源减征资源税事项的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公告2017年第2号)
1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水利厅公告2017年第5号)
1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方法相关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15.《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支持复工复业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3号)
16.《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17.《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号)
18.《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落实交通运输等五个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2023年第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