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2026年初级会计资格报名和考试时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5-12-31 15:42

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苏州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5〕86号)文件要求,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26年5月举行。现将我市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其他学历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五年制高职在校生须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后(报考时年级为四年级或五年级)方可报名。

二、报考地域及考区选择

(一)报考地域规定: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二)报名点选择:

张家港市、太仓市、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系统“苏州市”考区下选择所在地区报名。

昆山、常熟不属于“苏州市”考区,该地区考生请在“江苏省”下直接选择“昆山市”或“常熟市”报名。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6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报考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考试用书订购”栏目订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相关考试教材。

五、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6年5月16日至17日进行,共4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6日至1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六、报名时间

我省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6年1月6日至1月27日。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7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7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应于1月26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逾期不再受理。

七、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

(二)网上报名及审核

报名期间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按系统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证书邮寄),经系统审核通过后进入缴费环节。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科以上在校学生可凭学生证替代,五年制高职在校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已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证明。

属地证明。在职在岗人员提供近1-3个月在苏州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苏州市社保中心网打印或在“智慧人社”、“支付宝”APP中搜索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提供苏州属地户籍证或居住证(可提供“苏周到”APP中“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或“江苏省居住证”电子凭证截图)。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票据,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后期还可通过“苏服办”APP——“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四)准考证打印

2026年5月6日至5月15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八、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6年6月26日前公布,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修改。

九、证书发放

初级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统一送达至考生本人签收。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各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

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成绩合格单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

十、其他事项

(一)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时,务必认真细致,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发现错误,请及时更正。

考生申请重大报名信息更正必须由本人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名状态。因本人未查询确认而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报名考生请务必关注苏州市财政局官网“苏州会计之窗”栏目或微信服务号“苏州会计之窗”,及时了解相关考试考务信息。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3日

 

 

 

苏州市信息采集办理点联系方式

序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窗口 联系电话
1 姑苏区财政局 65581015
2 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 68751384

68753043

68751352

3 园区财政局 66680132
4 吴中区财政局 65253761

65284097

5 相城区财政局 69574630

85182246

6 吴江区财政局 63412957

63980349

7 太仓市财政局 53540711
8 张家港市财政局 5818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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