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债〔2026〕118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拟第三次续发行2026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券要素
- 品种: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
- 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9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 票面利率:1.72%。
- 本息兑付:起息日及兑付安排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自2026年5月15日开始计息,按半年付息,每年5月15日、11月15日支付利息,2036年5月15日偿还本金。
二、竞争性招标安排
- 招标时间:2026年6月22日上午10:35至11:35。
- 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 发行系统:通过财政部北京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招标。
- 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0.09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0个、40个和4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及手续费
中标承销团成员须于2026年6月23日前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账号:270-26110-4;开户行:国家金库总库)。本次发行手续费为各承销团成员承销面值的0.06%。
四、分销及上市日期
本次续发行国债招标结束至2026年6月23日进行分销,6月25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附件:1.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2.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