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旧固定资产缴纳增值税如何纳税申报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9-04-17 14:59
  咨询描述:税官好:我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固定资产,按4%的税率减半征收。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只有6%和4%征收率,没有2%的税率。按4%减半征收,减半的税额无法在纳税申报表上反映,这部分减半征收的税额如何处理。请税官明示。

  解答内容:该部分销售可填写在表一第10栏“4%征收率”项下,主表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中,按4%征收的税额填写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按4%减半计算的税额填写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中。

  请参考,您也可拨打12366热线详细咨询或者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对您进行辅导。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