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我单位从农户购进一些蔬菜和杂粮,想到税务部门代开13%税率的收购发票。应提供哪些资料。
解答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及实施细则: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第二十条“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收购发票是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款项时开具的发票,不能在税务机关代开。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