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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作废怎么办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9-04-17 15:00
提问内容:
你好!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方收到销货方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通过,后来销货方因某些原因将此发票作废,并要求我方将此发票退回给他。但我公司已经认证了,能退回给他吗?还有这种情况我方能抵扣吗,需要转出吗?谢谢!
答复:
可以通过办理开具红字发票证明的方式重新开票。有关规定,请参阅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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