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抵扣增值税形成留抵税额后如何处理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9-04-17 15:00
  问题:关于进项税和销项税问题: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如果进项税多形成借方余额,转为待抵进项税,下月是否和进项税合计与销项税相抵扣吗?如果不能抵扣月末形成的借方余额将只会增加,怎样处理?

  回复: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进项税额。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于次月纳税申报期前申报抵扣。每月将抵扣联单独装订成册。具体申请流程您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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