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发生的运费能抵扣进项税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9-04-17 15:00
  问:企业货物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转移的运费,能否抵扣?相应的税法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文件的规定:

  七、运输发票抵扣问题

  (一)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东北以外地区固定资产除外)通过铁路运输,并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如果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或收货人名称与其不一致,但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栏或备注栏注有该纳税人名称的(手写无效),该运输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四)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凡附有运输企业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运输清单,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五)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附有运输清单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除外)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贵企业在部门之间运输货物如能取得合法的运费发票就可以抵扣。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