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发票 拒绝有方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9-04-17 15:00
  “教训啊!对取得发票的审核与把关太重要了!”这是在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理和处罚后,一位企业法人发出的由衷感叹。近几年,南京沿江国税稽查局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不少纳税人因为善意接受了虚假、虚开等问题发票,从而受到税务机关的补税处理和发票违法的处罚,并使得真实业务支出得不到抵扣和扣除,蒙受了无谓的损失。那么作为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接受劳务以及其他消费索取、接受发票时,如何避免问题发票呢?

  国税部门善意提醒纳税人,在发生经济业务接受发票时应注意六点:一是要尽可能地审查对方证照、资质、规模、等级及信誉,必要时要求其出其提供相关证件,确保与正规企业打交道。二是要保证合同鉴定方、发票开具方及收款方的绝对一致性。三是对可疑发票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及12366进行查询,求证其合法性。四是财务、相关业务人员应强对发票等税收知识的学习,提高鉴别力。五是对易出问题的行业、如建筑安装、运输业等尤为谨慎。六是切忌贪图小利,价格优惠往往陷阱多多,发票开具、产品质量等方面皆有可能产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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