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我单位准备购买饮料做为市场回访的礼物送给各级经销商,请问我们如果取得的是专用票,进项票能否抵扣,如果抵扣了的话,那么对外送给客户的是否视同销售行为?
解答内容:您好,(1)如果您单位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取得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根据财法字[1993]第2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四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所以,对外赠送产品视同销售。
解答内容:您好,(1)如果您单位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取得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根据财法字[1993]第2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四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所以,对外赠送产品视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