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生产销售企业生产的啤酒和白酒如何缴纳消费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9-04-17 15:11
  问:我公司为酒类生产销售企业,现生产啤酒白酒,请问应如何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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