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基金会经批准为见义勇为者设立基金,是否要代扣获奖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答:财税字[1995]25号文件规定:为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对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符合此规定的组织奖励给个人的见义勇为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不涉及代扣个人所得税问题。
答:财税字[1995]25号文件规定:为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对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符合此规定的组织奖励给个人的见义勇为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不涉及代扣个人所得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