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处取得工资薪金该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9-04-17 15:37
  咨询内容:我2007年度从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该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回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个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自行纳税申报。您应将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填写《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补缴差额)。《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可以通过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外网(www.wuxitax.gov.cn)直接下载,也可到各主管分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办理自行申报的纳税人需携带已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一式二份)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载明其所有任职单位名称、各任职单位收入情况等信息的纸质材料。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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