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际支付给股东的红利是否扣缴个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9-04-17 15:37
  问题:我公司为一私营企业,去年年终公司盈利股东分得红利,但公司一直挂在应付利润中未实质性支付,请问这种情况下,股东还应将未得到的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还有什么其他规定条件吗?

  答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的规定,私营企业通过往来会计科目将自然人股东应得的股息、红利分配到个人名下,股东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扣缴股东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