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个人从事剧本创作,从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52号)的规定,对于个人从事剧本创作,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52号)的规定,对于个人从事剧本创作,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