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单位由于资金紧张,前一段时间一直没有正常发放工资,上个月一次发放了3个月的工资,所在地税部门在查账时说,这次发放的工资三个月的要加在一起算,超过2000元的就要扣个人所得税,强调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标准是实际发放月份,只要你一个月份发放的工资额超过2000元,就必须扣缴个税,不管你实际是发了几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的说法对吗?(相关政策依据)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您单位发放工资的情况,地税局的处理意见是正确的。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您单位发放工资的情况,地税局的处理意见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