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刚参加工作,本月工资收入总额为3000元(含交通费、电话费、三险),如何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你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取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扣除1600元的费用和按规定实际缴纳的保险和公积金后,以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元的,适用5%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在500元—2000元的,适用10%的税率,再允许减除25元的速算扣除数。比如收入扣除1600元和各种保险金后的余额是8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800×10%-25=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