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船舶的车船税地税规定是1、7月分缴纳,请问以7月分缴纳的车船税为例,其缴纳的是1-6月份的车船税还是7-12月份的车船税?
答复:以前车船税每年分两次缴纳,7月份缴纳的车船税应为7-12月的车船税。
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保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8]43号)第九条规定,船舶应缴纳的车船税,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我市船舶车船税的申报期限为每年的第一季度。
答复:以前车船税每年分两次缴纳,7月份缴纳的车船税应为7-12月的车船税。
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保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8]43号)第九条规定,船舶应缴纳的车船税,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我市船舶车船税的申报期限为每年的第一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