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公布 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6-05-10 1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公布 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人大网 | 发布时间:2026 年 2 月 27 日

📋 草案审议情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 征求意见方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 在线提交: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
  2. 信函提交: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 1 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 征求意见期限

事项说明
征求意见期限30 日
提交方式在线提交或信函提交
信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 1 号
邮编100805

💡 重要提示

  • 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
  • 意见内容应明确具体,最好附上修改建议和理由。
  • 信封标注:信函提交时务必在信封上注明"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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