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公布 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人大网 | 发布时间:2026 年 2 月 27 日
📋 草案审议情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 征求意见方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 在线提交: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
- 信函提交: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 1 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 征求意见期限
| 事项 | 说明 |
|---|---|
| 征求意见期限 | 30 日 |
| 提交方式 | 在线提交或信函提交 |
| 信函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 1 号 |
| 邮编 | 100805 |
💡 重要提示
- 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
- 意见内容应明确具体,最好附上修改建议和理由。
- 信封标注:信函提交时务必在信封上注明"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