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怎样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8号)文件规定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