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数额如何确定

来源: 2010-05-17 10:15

  【问题】

  我单位火灾烧毁成品账面成本140万元,对应进项税额15万元,保险公司赔款98万元,请问此业务我单位税前可扣除多少?

  【解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规定,你单位此笔损失应按规定时间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税前扣除。另外,财产损失中如有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由于在增值税有关规定中,该部分“进项税额转出”要与遭受损失的财产成本一并处理,已直接影响到损益,因此,财产损失“进项税额转出”也属于国家税务机关财产损失的审批范围之内。

  确认损失金额:依据你单位非货币性资产损失种类不同,确认方法不同,损失具体种类建议参阅88号文件进行具体确认。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