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入的固定资产维修费如何税前扣除

来源: 2010-05-17 10:15

  【问题】

  企业2008年租入一处厂房从事生产经营,2009年7月份因停产退租,但已发生了一笔维修费。这笔未摊销完的维修费是作为财产损失处理,还是一次性摊入费用?

  【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因此,该公司发生的维修工程属于改建支出,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结束生产时一次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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