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自建建筑物并销售如何缴税?

来源: 2012-05-23 14: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工业企业自建的建筑物,包括生产用厂房、仓库、办公楼及其他建筑物。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自建自用建筑物的自建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但如果将自己新建的建筑物对外转让,则在转让时,除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外,还应按“建筑安装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企业转让自建建筑物时,自建行为的营业额应根据当期或近期同类工程的平均价格确定;没有同类工程价格的,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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