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是怎样批复的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8-07-20 01:17
2002年9月16日, 国税函(2002)812号文规定:宠物饲料产品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按照饲料产品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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