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支付导游费等可否从营业额中扣除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8-07-20 01:19

  问题:旅行社支付的导游费、司机费等可否从营业额中扣除?

  回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后的余额为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