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关于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由于我司聘请的税务审计师表示其能够出具经审计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但并不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考虑到我司经营规模较小,销售额很低,费用水平亦无重大变动,请问申报年度所得税是否必须要有注册税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问题答复:
广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实行附送查帐报告制度的通知》(穗国税发〔2003〕24号)的规定,由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负责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并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应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同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因此,由广州国税负责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并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应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另外,由于现暂未开展2014年的汇算清缴工作,有关2014年的汇算清缴事宜,请您留意最新的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