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式改变后是否还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7-11-13 00:00

  问:我企业2004年实行定率征收,2001至2003年实行核实征收并累计亏损600万元,2005年实行核实征收并有利润100万元,请问2005年能否弥补以前亏损?

  答:尽管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对于弥补亏损的企业的征收方式没有做出明确说明,但是由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是以定额或应税所得率的方式来征收的,而且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各项优惠政策,所以贵公司在转为查帐核实征收后,对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年度的损益不用理会,对于仍在弥补亏损的年限内的亏损可以弥补。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