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罚款、滞纳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7-11-13 00:00

  问:单位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罚款、滞纳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