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出租建筑物等不动产的广告位,按什么征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05-10 09:52

  问:营改增以后,公司出租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的广告位,应按什么征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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