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过程中,为每一套住宅都配备安装了太阳能,价款包含在售房款中,未向业主额外收取费用。 请问:太阳能成本可否在开发成本中列支?可否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税前扣除? 问题答复:
开发过程中,为每一套住宅都配备安装了太阳能,属于装修费用,该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装修公司购买的家用电器、家具所发生的支出,也不包括与房地产连接在一起、但可以拆除且拆除后无实质性损害的物品所发生的支出。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精装修房时,如其销售收入包括销售家用电器、家具等取得的收入,应以总销售收入减去销售家用电器、家具等取得的收入作为房地产销售收入计算土地增值税。其中销售家用电器、家具等取得的收入按照购置时的含税销售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