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7月6日网上补报名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部分拟报考人员反映由于各种原因错过了报名或网上缴费时间,提出了补报名要求。为解决部分考生错过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问题,按照上级部署,芝罘区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7月6日启动网上补报名工作,补报名仍然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首次报名人员:7月6日-9日12:00前
2.非首次报名考生:7月6日-9日17:00前
(二)现场审核时间:7月6日-9日17:00前
(三)网上缴费时间:7月6日-9日22:00前
考生可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进行网上补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中级资格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我省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1)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应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2)工作后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会计工作年限从第一学历毕业时间算起。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3)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二)高级资格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2)近五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指审计、经济、统计,下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高级会计师: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0年以上;
事业单位未设置会计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报考。实行按岗评审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进行组织。实行评聘分开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原则上不再组织报考;具体报名人数由各市、各部门(单位)按照单位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需求情况确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报名条件中的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成绩3年有效;达到省合格标准的,成绩当年有效。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五、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9日至10日举行,共两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9月9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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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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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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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经济法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0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六、报名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7月6日至7月9日12:00前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填写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现场审核点),报考人员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非首次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7月6日至7月9日17:00前重新进行注册报名,以往年度注册号无效。
由于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连续两年滚动管理,在2017年报名时请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6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7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6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必须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烟台市财政局会计科(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809房间),联系电话:0535—6688005。
七、现场审核
地点:芝罘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芝罘区胜利路210号(锦绣大厦附楼二楼)
首次报考人员于7月6日至7月9日17:00前到现场审核点确认信息。2014至2016年度在我省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且审核通过的人员不必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以前年度在外省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今年在我省报考的,必须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港、澳、台居民报名时,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烟台市内的考生应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准选择审核点确认,不得跨市,跨省。现场审核确认工作可由他人代办。
八、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7月9日22:00前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费用,缴费完成后请务必返回系统查看自己报名状态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
每日22:00-24:00为银行对账时间,不能进行缴费,故缴费时间为报名期间每日0:00-22:00。
九、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8月20日至9月9日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查询、打印准考证。
十、收费标准
按照鲁财会〔2016〕32号文件规定,中级资格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1〕217号文件规定,高级资格考务费每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