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7﹞12号),经研究,现将2017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我省合格标准为55分(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387人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参加评审3次(2018-2020年度)有效。考试成绩达到我省合格标准的36人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书仅能参加我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请各市州会计考办将合格证书及时发放给合格考生。
附件:1、201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湖南考区合格人员名单(国家合格线) (详情请查看湖南会计网)
2、201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湖南考区合格人员名单(省合格线)(详情请查看湖南会计网)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