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发布领取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通知,自2018年1月2日开始领取,法定假日除外。
关于领取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吉林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将领取成绩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自2018年1月2日开始领取,法定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
达到国家线及省线成绩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到考试报名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高级成绩合格证书,延边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308室(延吉市铁南延龙路608)0433-2876085。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件领取。因故不能现场领取的,代领人可持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2、考生领取成绩合格证书后,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