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黑龙江大庆2018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23日,考生网上报名后,应于3月12日至23日期间的工作日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财政局会计管理局(223房间)进行资格初审。具体内容如下
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黑财会〔2018〕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报名
(一)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缴费。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网址http://kzp.mof.gov.cn。
(二)中级学历要求。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23日。
二、资格审核
(一)中级资格。
中级资格实行网上审核。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将自动从“黑龙江省会计网”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无须现场办理。
1、持有原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个人信息在“黑龙江省会计网”(http://www.ljkjw.gov.cn/PeopleForm/)上查询无误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报名。
2、不持有原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个人信息在“黑龙江省会计网”上无法查询或查询有误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财政部门补录、更新个人信息,相关规定另行发文。
需要更新个人信息的可将个人资料(身份证、从事工作年限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联系电话)、照片(近期纯白底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发送到“大庆会计网”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补录。工作单位、户籍归属县区财政部门的考生应到所属财政部门就近补录。
(二)高级资格。
高级资格实行现场资格审核。
1、考生网上报名后,应于3月12日至23日期间的工作日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财政局会计管理局(223房间)进行资格初审。
2、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证、台胞证)。
(3)会计师资格证书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4)学历(或学位)证书。
(5)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中、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近期纯白底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应与本人目前实际外貌高度相符。因过度化妆、使用软件程序修饰等造成照片与本人实际外貌相差较大、不易辨别,可能会影响参加考试,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三、资格考试
(一)考试方式。
中、高级资格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
(二)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时间。
1、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8日—9日举行,共两个批次
2、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9日(星期日)8:30—12:00举行。
附件: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黑财会〔2018〕5号)
大庆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局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