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

来源:社保网 2018-09-03 11:59

  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来说需要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并还在持续缴费,且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由于个人名义缴纳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是不包含生育、工伤、失业三个险种的,如果无法在怀孕后找到单位缴纳,就只能通过人力资源机构挂靠代缴,这种方式同样也是职工社保,享受全部的五险待遇。

  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

  1. 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流引产医疗费、产后访视费等。

  2.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3. 生育津贴

  包括生育津贴和流产津贴。

  一般来说大部分地区产假为128天;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会有相应的延长。

  按照目前武汉市职工社保最低缴费基数3399.60元,产假128天来计算,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数÷30×产假天数。

  武汉最低的津贴有3399.60÷30×128=14504.96元。

  对于孕妇流产的,根据情形不同,有最低30天,最高98天的产假。

  4. 法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比如部分地区,由于怀孕生产导致的疾病的治疗医药费也属于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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