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江苏南京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的考生请注意,如果中级会计职称证书需要补办,要尽快申请补办,关于江苏南京地区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补办通知如下:
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须知
一、 申请
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到原发证地财政局会计处现场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证书补办申请表一式二份;
3、 登报的遗失声明原件;
4、 二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粘贴于《证书补办申请表》右上角);
5、 证件照电子图片,照片要求: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ⅹ35mm,像素295pxⅹ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 格式。电子照片以名字+身份证号码命名,现场办理时提交。
二、 审核
各地财政局会计处于每月底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信息汇总表、申请材料及电子照片邮寄至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南京市审核地址: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长江路66号,联系电话:51808616。
三、 证书打印
省会计考办将审核通过的证书补办申请提交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
四、 证书发放
证书打印好以后,寄达各地财政局会计处,各地财政局会计处通知申请人证书领取事宜。
附件:证书补办申请表
省会计考办 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证件照粘贴处)
证书补办申请表
地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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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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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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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管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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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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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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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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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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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管理
部门意见 |
(印章) |
填写说明:1、考生须确认以上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符合补办规定,否则申请无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2、 如所补办的证书没有管理号,该栏目请注明“无”,其余项目必须全部填写。
3、 考生须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试名称、考试时间、证书编号、级别专业。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