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江门考区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江门考区各考生: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广东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2018〕21号)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核对象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 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3日(不含节假日)。
三、 复核地点
蓬江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蓬江区五福一街8号;咨询电话:0750-3833867、3833872。
高新(江海)区财政局法规会计科:江门市富民路9号;咨询电话:0750-3831093。
新会区财政局会计股:新会区会城镇尚志街4号;咨询电话:0750-6626055、6626517。
鹤山市财政局会计股:鹤山市东升路68号;咨询电话:0750-8812385、8812353、8812279。
台山市财政局会计股:台山市台城河滨中路41号首层;咨询电话:0750-5528613。
开平市财政局会计股:开平市长沙人民东路5号第二幢首层(会计信息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0-2277311、2209210。
恩平市财政局会计股:恩平市南堤中路70号;咨询电话:0750-7815438、7821620。
四、 复核资料
(一)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18_z.jsp补打)。
(二)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考生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 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江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